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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權觀點】民法成年下修18歲,帶來哪些改變呢?

2020.12.29

歷經社會多年的討論,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成年年齡修改為18歲,2023年開始施行。這對於青少年的生活究竟會帶來什麼影響?伴隨哪些權利和責任呢?

 

未來年滿18歲以後,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簽訂契約,例如買手機、辦門號、租房子、辦學貸、購買汽機車、開立銀行帳號,申辦信用卡和行動支付。甚至可以擔任公司的發起人和董事,以及能夠提起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但目前仍需年滿20歲才能行使選舉權。

 





除了擁有權力以外,「成年」代表身心發展成熟、思慮周全,因此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對應的後果。當經濟透支時,必須自己想辦法;發生交通事故,也必須自行承擔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不再是由父母出面協調處理。

 

修法為18歲成年,讓台灣與國際社會更加接軌;更重要的是,孩子不會一夕之間「成為大人」,這是逐步養成的過程。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從小教導孩子學習分辨行為後果,也給予承擔責任的機會。兒盟近年也積極推廣兒少培力活動,根據兒少身心發展階段設計各式活動與課程,例如媒體識讀、聆聽與表意等,讓孩子能具備多元的能力與素養,學習為自己的負責,同時也關照他人。

 

新聞來源:

立院三讀 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112年施行

https://bit.ly/3hkYNAy

 

延伸閱讀:

十八歲成年的權利與責任

https://bit.ly/2WR62GY

 

圖片來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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