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權觀點】兒童節禮物引熱議,背後更重要的是孩子的權利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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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即將到來,近日孩子們陸續收到兒童節禮物,一名家長在社群發文抱怨,孩子收到的禮物是一本瑕疵的日記本,不但切割不整齊,內頁更是印刷出錯。貼文一出,引發不少家長熱議,亦有其他家長分享類似經驗,認為禮物缺乏把關,未能貼近兒童的需求,流於形式,也讓人不禁思考,兒童節的意義是否逐漸被簡化為例行性的發放禮物。
事實上,兒童節的設立,並非單純為了慶祝或發送禮物,而是源自國際社會對兒童處境的關注。在1925年時,有五十四個不同國家代表,聚集在瑞士舉辦了一場「兒童幸福國際大會」,並通過《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主旨是保護兒童的權利,包含避免讓兒童從事危險工作、反對殘害兒童、促進兒童成長、減少貧窮兒童等。在通過宣言後,各國紛紛訂定了「兒童節」來表達對兒童保護的支持。然而,全世界的兒童節都是不同日期,例如日本是定在11/15、韓國是5/5,因為大會中沒有明定日期,只有鼓勵各個會員國可以自行設立一個兒童節,也造就了今日全世界兒童節日期各異的狀況,但其核心的精神是一致的。
台灣的兒童節定在4月4日。雖然各國慶祝兒童節的方式與日期不盡相同,但絕不只是關心孩子們收到了什麼禮物,也包括尊重他們的遊戲與休閒權利,在《兒童權利公約》指出,遊戲對兒童的成長至關重要,不僅能促進創造力,也有助於社交、問題解決能力與心理健康。
然而,在現代生活中,孩子的遊戲時間常被課業或3C產品佔據,室內活動比例高、戶外探索減少。因此,兒童節除了送禮物,更應提醒家長,給孩子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去玩、去探索,才能真正落實他們的權利。在兒童節這一天,家長可以放下手機,一起安排戶外親子活動,與孩子一起討論、決定過節的方式,透過陪伴與互動,給孩子自主選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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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禮物是「廢到笑不出來」日記本 桃市教育局:各校應落實驗收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life/breakingnews/53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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