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權觀點】家事法庭法官如何讓孩子知道他們如何做出決定?

新聞報導提到,高雄地院少年及家事法院的法官在判決的附錄中寫了一封信給其一個離婚判決的當事孩子:「爸爸媽媽離婚,不是妳的錯」。除了信中溫柔、同理、心理療癒的內容令人動容外,更值得肯定的是:該信件嘗試在司法實務中踐行兒童權利公約中對兒童表達意見和兒童最佳利益的原則。
兒童權利公約要求在對兒童自身有影響的司法程序中,應「由其本人直接或透過代表或適當之組織,表達意見之機會」(§12),並且「所有關係兒童之事務,無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之作為,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3)。學者指出,兒童表意和最佳利益兩個權利是相互關連且互補之功能,要在我國離婚監護案件中實踐兒童最佳利益,需要在法院中有聽取未成年子女想法的程序、確實執行之,並且「必須確保子女的想法被置於裁判的天平上」,特別是在法官判決結果與未成年子女想法不同的情況下,因此「法院應於判決書內詳細說明其顧慮,甚至另外透過適當之方式向子女解說法院考量之內容及過程」,這個適當之方式包含使用信件以直接易懂的方式向孩子說明:法官是如何考量其意見,如何做出決定 [1]。報導中法官的信件,就嘗試向當事孩子解釋他做了哪些決定、看了哪些來源的資料,以及他是如何在其中考量孩子提供的意見和訊息。
無獨有偶,在英國的民間團體Family Justice Young People’s Board也在推動家事法庭法官能在判決中向涉入的當事兒童,用寫信的方式說明其判決是如何衡量而做成,並在今年初和英國的司法部家事部門合作推出「寫信給孩子-給法官的工具包」,提供法官向兒童說明判決結果的指引和案例 [2]。相信該指引對台灣有心在司法實務中實踐兒童權利的法官會有幫助。期待未來有更多法官願意用兒童能理解的方式,向兒童解釋其判決是如何地聽取兒童的意見、如何地衡量下做出決定,讓兒童在和其切身相關的司法案件中,不是一個局外人。
- 新聞連結
夫妻離婚!法官「寫信安慰孩子」:不是你的問題 全文曝光...太暖了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6/218832
高雄夫妻失和判離婚 法官判決書「一封信安慰孩子」感動38萬人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1011web005
- 延伸閱讀
空姐訴離爭撫養權!法官寫千字信給8歲童:愛你的爸媽是最棒的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113/2168193.htm
- 參考資料
[1] 林沛君(2015)。由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4號一般性意見重新檢視「子女最佳利益」。華岡法粹,58,127-159。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226983
[2] President of the Family Division publishes guidance on writing to children, developed with the Family Justice Young People’s 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