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2019年12月三讀通過第23-1增訂 ( 兒童醫材平台 )
2019.12.17
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3-1條修正草案,參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十四之一條精神,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各診療醫院及早產兒、重病兒童取得維持生命所需特殊藥品與醫材,以保障病童之基本生存權及醫療權。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於立法院表示,困難取得兒童用藥調度平台計畫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兒童醫院取得第一順位,預計明(109)年1月上路。
增訂後之條文如下:
第二十三條之一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早產兒、重病及其他危及生命有醫療需求之兒童,為維持生命所需之適用藥品及醫療器材,應建立短缺通報及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