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權觀點】面對成年年齡下修,家長可以這樣調適
2023.01.03
112年1月1日起,民法成年年齡已正式從20歲下修至18歲,這表示年滿18歲即可不需監護人同意,自行申請手機門號、信用卡,或是開戶貸款、簽租約、開公司、結婚等,但這也表示需為自己負責,例如在損害他人權利時,就須自行負擔賠償責任。
也因此,高中職的校園中會出現不少成年學生,根據教育部目前的說明,學校基於學生輔導管教需求及涉及學生的權益事項,即使學生已成年,仍有通知家長的必要性;而記大功或大過以上的獎懲事件,學校應通知學生和父母或監護人,以提供學生申訴救濟途徑及相關輔導資源。
對於孩子還在念高中職就已經成人這件事,家長可能還有一些不適應,認為他們還不夠成熟或能承擔決定的後果。然而,無論法定成年年紀是18或20歲,孩子都不是一夕長大,重點還是在於家長應放下孩子是屬於我的想法,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提供良性溝通的管道,給孩子說的機會,並且願意認真傾聽,讓孩子練習表意,才能真正幫助他們成熟並對自己負責。
協助兒少表意的三大關鍵:
- 提供足夠透明易懂的資訊
- 建立安全的表意環境
- 重視兒少意見並回饋
很多大人誤會兒少表意權就是讓兒少決定一切,其實不然,讓兒少表意並非使孩子的意見無線上綱,而是強調大人要傾聽、同理孩子的想法,認真考量他們的意見,並讓他們理解決策的結果,只有經歷自己觀點被尊重的兒少,才會學會尊重並接納不同的聲音,並在不斷的練習中,蛻變成為成熟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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